2018年10月6日 星期六

蘇格拉底之死與我們何干?

蘇格拉底被認為傳播壞思想,因而被審判。證人指證歷歷,向法官們訴說他的罪行,蘇格拉底也與他辯駁。一切彷彿是合理的,但是,證明自身的清白,原本就處於劣勢。現今社會,也有不少冤獄的判決。當證據不夠充足時,法官的自由心證往往影響判決的結果。就像蘇格拉底所言,法官在開庭時,如罪犯能流露出可憐的處境,往往能取得法官的同情,但違背自己的本意、想法,只為了換取較輕的判決,真的是合理的嗎?看似公平的審判,真的能實現所謂的正義嗎?
不論是古代雅典與現代民主國家,民主政治似乎都有相同的問題存在。多數決,真的就是正確嗎?大多數人的決定,即可判決一個人有罪與否?民眾投票表決,即可處死別人?經過眾人投票,就算違反法律,也是正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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