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篇柏拉圖以洞穴囚徒做為比喻,有趣的地方是他將逃離洞穴的人喻為哲人,他們看見了真實並且得到了知識,而他們將整體的善帶回到洞穴,引導他們的同伴走向善,而非陰影。裡頭有一句話「我們的立法不涉及這個國家中的某個階層的具體幸福,而是想要為整個城邦造就一個環境,通過說服和強制的手段使全體公民彼此協調合作,要求他們把各自能為集體提供的利益與他人分享,這種環境本身在城邦裡造就這樣的人,不足讓他們隨心所欲、各行其是,而是用他們來團結這個共同體。」,我同意這段話,因為若是身為一個執政者,本就要站在國家的角度去衡量利益,甚至用強制手段,促成國家利益最大化,但就現今國家來看,人們大多考慮自身利益,就好比國民年金,既得利益者與政府國庫吃緊的衝突,這些損及個人利益的事,又該如何在其中協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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