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,我認為蘇格拉底之死最大的原因,是在於他挑戰了雅典的民主。
以下有幾點分析
一、
我認為雅典的民主是假民主,是上層階級用公民包裝成的假貴族制度,成為公民須考量財富、地位、階級,也就是說,公民在社會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。
在當時的氛圍下,蘇格拉底的真話挑戰了民主,而法官是為了捍衛這些民主而被形成的社會角色,他們害怕當時的法律,會因蘇格拉底的思想啟發了年輕一代而被要求更改,破壞當時所建立的社會秩序(也就是假民主保護的公民利益),這也是為何判蘇格拉底死刑的原因。
二、
再者, 民主社會是少屬服從多數來決定事情,如何訂定多數少數?最常的方式便是投票,但是在此消長下,很容易形成多數暴力,結果便是蘇格拉底之死。當社會以民主之名,處死一個與多數人意見相反之人,便會形成少數人不敢發聲,那民主社會便失去最重要的功能─包容不同意見之人,捍衛言論自由。
我認為民主社會的法律應設立一個基礎,保障每個人民的基本權利,甚至給予弱勢(少數)民族福利保障(以現今來看便是原住民加分、社會福利),至少讓少數民族基本權利不受侵犯,並用此基礎,讓更多意見可以無後顧之憂下(不用擔心被處死)表達出來,因若在社會上的意見僅同一種聲音,我認為某種程度上可以視為單一的團體在領導,而非全體百姓,那便不是民主社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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